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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05年2月18日经人介绍认识的,于2005年3月2日结婚的,3月7日一起去深圳打工,其间相处还可以,6月17日我怀孕,于8月26日回的老家,他只给了我200元,坐车回来剩不多了,每次问要钱都让我问他父母要,所以我一直住在娘家,2006年3月10日我生小孩他也没有回来,一直到2007年12月份才回来,我那时候在城里给送牛奶,一个月才500元,刚好够我和孩子用,他挣了多少钱我根本的知道,2008年3月2日他妈说要分家,他是3月9日走的,我在家既要做农活,还要去送牛奶,直到2009年2月份他没有给我一分钱,今年是4月8日出去的,本来他在那里做的好好的,却于9月底从外面回来,我是10月9号回去的,10号我接孩子放学回家看到他在看电视,我想让孩子做作业就让孩子去关了一下电视,他就摔东西所以就吵了起来,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我们也商量了一下,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他说孩子给一方另一方不用出抚养费,给他我舍不得,不给他不出抚养费,这几年我又不知道他挣了多少钱,他说没有共同财产,所以我现在面临的是什么也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09-10-28 11: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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