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07年上半年在惠阳市买了一个商铺(商铺是内铺,即一个大卖场划分一小块一小块的卖),付了一半的钱,签了销售合同,在房管所可以查到已备案,另一半的钱是开发商帮向银行贷款,开发商承诺每年8%的回报,五年后150%回购,可是款贷下来需要配偶签字时我决定不买了,因为商铺没有运作起来,我怀疑开发商能否兑现他的承诺,而且贷款批下来时已是08年下半年了,请问如何才能退回我已交的购房款?开发商还准备到法院起诉让我付另一半的钱。开发商还准备到法院起诉让我付另一半的钱。

银行 2009-11-02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