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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婚满三年,结婚草率,结婚之后并未同居,已满两年,不联系不相互顾问,现在女方要求离婚, 注:女方是贵州人,男方是湖北人,现在两人均在广东打工两年多,女方户口迁至男方家,结婚证在男方手上,男方不愿离婚。故意拖延时间。现在女方难向男方要结婚证等身份证明。现在要打离婚官司,女方要准备什么材料呢?还有应该在哪里进行诉讼呢? 律师,谢谢帮助!

诉讼 2009-11-10 10: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向经常居住地法院即你们打工的广东所在地法院起诉。
  • 没有结婚证可以要求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出具婚姻证明,应向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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