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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帮助. 朋友开着电动车撞到一个横过马路的老人.老人没有事情.我朋友由于惯性自己摔伤了,老人的脸被我朋友的手大概撞到了,肿了.我朋友带老人去医院,并給予其1000元的赔偿费用.同时给老人作了全身的各项检查.医院(市口腔医院,天坛医院)给出证明没有任何损伤.就让老人回家用冰敷肿.可是老人回到自己的县的医院开出一堆的药。并说要我朋友作出赔偿。金额为一万元整。 第二天,老人的女儿给我朋友打电话说,老人一人在家,让我朋友给其去医院取药。我朋友就放下工作,给其去取药并送去他家。老人说我朋友不配合,因为他没有交付一万元的赔偿金额。 第三天,老人的女儿又来电,将赔偿金额降至五千元整。我朋友只是个学生,告知其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他女儿说东拼西凑也要给五千,不然就拖着这件事情。 我朋友不知道该怎么办? 有谁可以帮帮忙。。。。那一家人这做法合法吗?

其他 2009-11-12 22: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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