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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前天下班途中,正常行驶,与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报警后对方经医院检查无碍,可却以浑身疼痛为由住院,三天我们已经花费五千元,昨天让再交一万元压金,我们没同意,交了一千,今天又让交五千,她只是皮外伤,一天却要花一千元,我们觉不妥,想把钱交到事故科,对方也不同意,最后协商失败,我们打算走法律途程序,可是对方高昂的医疗费最后会不会我们全付,究竟怎么做才好,请老师多多指教,谢谢。

其他 2013-06-21 14: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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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
  •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不服,可以在收到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不服,可以在收到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在复核期间一方提起诉讼,那么交警部门不再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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