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前夫与我登记后与人私奔,我们在登记一个多月后离婚,他提出来的,先离婚一年多,法院判我返还他家部分彩礼款,我除工资外什么都没有,也再无其他收入,现已将工资卡交给执法局,同意他们从我工资里扣除,执法局没有给我下正式的裁定,只是给我写了张收条,我找了三次要正式的执行裁定,执行局不给,还说按照法律应该把我的工资全部扣掉,还要拘留我,因为我不能将法院判的钱一次性给他们,我觉得他们的说法不合理,想就执行局的这些做法进行咨询,还有按照法律应该按怎样的比例扣除我的工资,我在哪些方面可以主张我的权利?谢谢

案件执行 2009-11-18 22: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