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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年和今年从我这总共借钱13000元(有欠条及汇款单),现在人消失已经五个多月,也已经把我的QQ号删除,使我十分的气愤。怎样能通过法律解决,我现有她的身份证号码。如果起诉,各方面的费用是怎样的。希望有关专家给予指导

其他 2009-12-07 10: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先和解,和解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来承担。但如果你请律师。律师的费用当然是自己承担。
  • 如果你有欠条,对方对债务也无急诊议,能够找到他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找不到他,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了。人民法院如果无法向他送达文书,会公告送达。他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和判决,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你需要承担如下费用:1、预付诉讼费125元,最后由败诉方承担。2、如果无法送达司法文书,你还需要向法院支付公告费,数额由法院确定。3、如果你委托律师,需要向律师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当地律师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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