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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国有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方51%,外方49%。合资公司的董事长是中方委派,也是法定代表人,外方委派总经理,合资合同明确了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合同审批程序》。 现在的问题是:总经理按照《合同审批程序》对经营管理合同进行合同审批单的签字审批,完成审批单的签字审批后,总经理认为合同就可以签字盖合同章生效。但是,董事长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要求所以合同上的签字必须是其本人或是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后方可盖合同生效,否则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 所以,我的问题是:合同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才能生效吗?总经理签字并盖合同章就不能让合同生效吗?

其他 2013-08-03 08: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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