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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前年花三万转一空店,当时与房东签合同是一年一签,今年是第二年。合同第一条:承租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是否续租,均应提前三十日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不再续约,另行对外出租。违约注明按经济合同法处理。其次是中途转让须征得甲方同意。现房东要卖房,新房东要涨房租50%以上,而合同上只写按周围行情上调,但比周围高出了50%,老房东要求要我走,只赔偿一万五,现我空转可转三万五以上,还有我买设备等好几万。经常有看房的,对我们做生意有很大影响。我能否要求赔偿哪些?

其他 2013-07-27 09: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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