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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工伤 对方电瓶车闯红灯,与我正常行驶自行车相撞,当时昏迷几分钟,醒来后对方已逃逸。后经交警责任认定,对方全责。 现我已经出院。 现产生医药费8000元。 我个人经济损失:手表1100元,自行车维修200元。转院及交通费300元。 现公司正让我填写工伤的单子,准备向国家提交工伤。 公司现在的态度:公司有帮你缴纳工伤险,你的工伤,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现在是公司热心帮你向国家提交工伤,希望可以挽回点你的损失! 本来在公司做的蛮好的,我家境也不是很差的那种,不是承担不起这些损失,但是公司的这种完全置身世外的态度,让我心里不舒服! 我想请问: 1.公司有帮员工缴纳工伤险,出现工伤事故,公司就可以一点医药费都不承担?把赔偿责任完全推到工伤险上? 2.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与赔偿(医药费、个人经济损失、因住院转院复查产生的交通费) 3.工伤险批下来后,如果未赔偿所有医药费,比如只赔偿了5000或一定数量,那剩下的照理应该由我本人承担,还是公司?

其他 2013-08-16 10: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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