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个由大学生做老师的暑期辅导班兼职,这个机构在很多市镇都有辅导班点,现已结束。结束时会计以我们所在辅导班点招生人数不够“开班条件”为由,扣每个老师200元工资。合同上写着“招生人数符合开班条件低于70人次,普通教师基本工资2000元,负责人工资2500元”,但合同上并没有说明“开班条件”为多少人,也没有说明没有达到“开班条件”应该如何扣工资。合同条款有一项为“合同未尽事项应本着辅导班办班目的、原则……做出合理解释。”请问,辅导班该扣我们普通教师的工资吗?

消费者维权 2013-08-10 16: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