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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我姐姐是长沙县安沙镇人,姐夫也是同镇人,他们于2006年11月结婚,现有一个一岁半的儿子在由奶奶带.因为我姐姐是个环保人士,在生活习惯上与常人有些不同,就是在07年5月改吃荤为吃素.因此与婆家人有些格格不入,而且,我姐夫单位有什么聚会,我姐姐因为不吃肉,所以去得比较少,我姐父因此觉得在朋友面前很丢脸,矛盾就此而来. 在此期间07年的时候,由我爸妈包办以我姐姐(房产证)的名义,在娘家的土地上建了一栋2层高的楼房300多平,我父母出了6万多元,其他有借我姑姑2万现在已经还了1万,另我姐夫借他表哥一万现在还有3000元未还. 现在我姐姐因为跟姐夫感情破裂及性格上不和,而向我姐夫提出离婚,我姐夫爸爸去世,母亲身体不好,姐夫的姐姐也离婚现在住在娘家,姐夫现在一家还是住在单位的宿舍房,姐夫的工作时间是早上6点到晚上10点,经常还要加班.我姐姐家里这边有田有地有房,自己也有工作,固定收入,我父母也健在,身体还很好,我侄儿现在还不满2周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姐姐提出离婚,这栋新房的分配,双方债务及侄儿的抚养权我们都可以争取到多少呢? 谢谢! 急切盼望您的爱心回复!

离婚 2009-12-16 15: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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