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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媳妇今年28岁,在宁夏中卫市全民创业城A区工地干活从6楼掉入地下室,脾脏全部切除,肝缝了好几针,(右大腿脱臼,腰椎左侧横突骨1、2、3处骨折,左耻骨上下肢骨折,骨盆裂缝),现在已出院,应该怎么索赔,其流程是什么?

其他 2013-08-23 07:5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何赔偿就要看具体情况,因为情况不一样,赔偿的方式和项目都是不一样的,法律关系也是不一样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级别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
  • 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级别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级别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
  •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级别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
  • 如果你媳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在事发时你媳妇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之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享受工伤待遇。鉴于工伤案件的特殊性,建议你们尽快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首先,你媳妇系多处受伤,而且伤残很高,仅脾脏摘除一项的伤残等级就高达六级,故伤残待遇很高。其次,你要抓紧时间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则受害职工应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了一年时间,将分文得不到赔偿了。最后要告诉你的是工伤程序复杂,如果你媳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在事发时你媳妇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之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享受工伤待遇。鉴于工伤案件的特殊性,建议你们尽快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级别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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