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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交房的时间应是2012年10月份,但到现在验收的手续都没有办好,但是开发商却通知业主可以收房。所以,也有一部分人已装修好入住,我看到很多人装修也准备装修,到房子一看,却看到所有房间的楼板(房顶、地板)都有很严重的灌穿性的裂缝,而且公卫和主卫也漏水,我就没有收房。我是否可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额度可要求多少?

其他 2013-09-03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好是能够协商解决。
  • 最好是能够协商解决这样可以使损失最小化而效率最大化 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的,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特快专递并留回执)的形式要求开发商给予修复,如果开发商拒修,则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并保留修复费用和其他方面因此受到损失的证据,这些损失可及时向开发商主张索赔。在这里有时出现邻居不愿履行配合修复的义务,开发商或购房者则可依据不动产相邻等有关法律规定诉请法院判决其强制履行。如果确定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或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问题,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 最好是能够协商解决这样可以使损失最小化而效率最大化 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的,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特快专递并留回执)的形式要求开发商给予修复,如果开发商拒修,则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并保留修复费用和其他方面因此受到损失的证据,这些损失可及时向开发商主张索赔。在这里有时出现邻居不愿履行配合修复的义务,开发商或购房者则可依据不动产相邻等有关法律规定诉请法院判决其强制履行。如果确定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或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问题,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 最好是能够协商解决这样可以使损失最小化而效率最大化 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的,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特快专递并留回执)的形式要求开发商给予修复,如果开发商拒修,则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并保留修复费用和其他方面因此受到损失的证据,这些损失可及时向开发商主张索赔。在这里有时出现邻居不愿履行配合修复的义务,开发商或购房者则可依据不动产相邻等有关法律规定诉请法院判决其强制履行。如果确定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或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问题,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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