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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乙方本人,乙方与甲方已签无固期劳动合同,现甲方要变更公司名称,要甲,乙,丙(变更后公司)签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乙方拒签,能否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其他 2013-09-05 07: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若公司不要你了,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若公司不要你了,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 如变更协议中约定新公司承认你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如新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由新公司支付你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则乙方可签署此协议。
  • 乙方有权拒签。如甲方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 不改变原有工龄等条件,乙方拒签,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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