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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仍在上班,但未续签劳动合同,今年1月20日,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缴费年限不够,未能享受养老保险,所以仍在继续缴费,同时也仍在原单位上班, 5月31日这天上午11点钟时,单位老板对我讲,明天6月1日起,你就不用再来上班了,于是辞退了我,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获得辞退补偿? 还有,5月31日当天中午我离开的单位,老板却将这天给我算做是全天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这样做是否合法?能否给我补偿?

其他 2013-09-04 1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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