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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03年与前夫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判给前夫的,现在前夫愿意把儿子的抚养权给我,我去法院咨询过,那里的人说要写诉讼书,前夫都愿意把儿子的抚养权给我,为什么要写诉讼书,不是协议好了就不用写诉讼书了吗?我又不会写诉讼书怎么办,有代写诉讼书的吗?需要上法庭吗?更改抚养权有什么程序,收费是多少?

诉讼 2013-09-26 11: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必到法院办理什么手续,可能涉及户口迁移的问题可以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有关手续。
  • 可委托律师代写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 代写1000,整个阶段5000律师费
  • 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能达成协议的话,不用诉讼就可以。可以委托律师代书,收费和律师协商确定。
  • 您好 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的相关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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