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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工作两年,单位负责人换过后,接近一个月之后才告诉我和同伴工资待遇方面有调整,因为觉得不满意,就3次像负责人协商,第一次负责人简单的解释,并说等他把合同打印好再商量,第二次将协议给我,让我们拿来看,但那个工资与网上规定的工资标准相差甚远,并且保险费、辞退费等均包含在内,第三次负责人就不耐烦,就一直说我们干不了就走,他只给那么多报酬。还叫我们写辞职报告。我想问的是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辞职是不是能够有前两年的什么补偿?

其他 2013-10-12 16: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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