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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友交往两个月了,他一直隐瞒婚姻事实.现在我怀孕了,请我可以告他吗?最多可以赔偿多少

离婚 2019-10-23 05: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可以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正常情况下,依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未治好前是不宜结婚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依照法律规定婚姻自主,在不隐瞒不欺骗,对方自觉自愿的情况下,特别是不常犯病且病情不严重的,是可以结婚的。但是隐瞒婚前病史并且婚后尚未治愈,如果另一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这一做法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同时,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你可以告他重婚罪,赔偿就很难了。
  • 多怪自己,肯定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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