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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2年09月29日办理的结婚证,我的户口在福建老家,老公的户口在南昌集体户。我办完结婚证后打算办理准生证,但是我们村里以我是外嫁女儿为由,把我的计生户口迁出,(当然如果我要把计生户口放在家里的话,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但是我觉得我没有违法任何政策,顾我就没有给他们交,也没有办理准生证)随后我的计生户口就被迁出去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迁到哪里?现在我打算要办理准生证,准备要宝宝了,但是需要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初生初育证明,鉴于我计生户口已不在村里为由,不给我开具,而我老公的人才市场那边也因为结婚期限长达一年,也不给开了。请问我应该如何做呢?我们都已属于晚婚晚育了。请问我们村里边的做法是否违法?因为他们现在逼着我连户口也迁出,国家没有规定外嫁女儿一定要迁出户口的吧? 我们完全遵从国家政策要求的晚婚晚育,但是这样,逼得我们连一个孩子都要不了?

离婚 2013-11-02 17: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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