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丈夫结婚一年,共育一女儿在今年五月出生,刚出生不到一月,丈夫离家,说明想离婚,但是他没提起诉讼,后经过协商,他当着单位领导面答应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经过四个月后无故提出支付一半费用,请问要采取什么办法才能要求支付原金额,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能要求哪些赔偿呢

离婚 2013-10-23 07: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 你好,双方协商处理,婚后财产一人一半,哺乳期小孩一般归女方抚养。
  • 你好,双方协商处理,婚后财产一人一半,哺乳期小孩一般归女方抚养。
  • 你好,双方协商处理,婚后财产一人一半,哺乳期小孩一般归女方抚养
  • 你好,双方协商处理,婚后财产一人一半,哺乳期小孩一般归女方抚养。
  • 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如男方无法律上的离婚过错,就无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