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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月一号来公司上班,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十月一号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让我签好字没有给我盖章,也没有给我一份,第二天就要辞退我,我可以申请仲裁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公司合同我10月14号签的字,但是未盖公章,公司说公章损坏盖不了,所以两份合同都在公司,合同上的期限是从2013年10月1号到2014年9月30号,但是我7月到9月都是没交社保的,应该要求7到9月的双倍工资吗,我问一下我签的那份合同生效吗

其他 2013-10-17 21: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现在已经加盖了公章,那么合同便已经生效了。至于双倍工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8月至10月的双倍工资。 7月至9月的社会保险是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的,但是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单位补缴,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给你一份劳动合同。
  • 你好,建议不要在这工作了,你是7月上的班,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所以公司可以辞退你。你与公司签的协议,公司没盖章,没法证明你是正式工。
  • 公司如果认可则7一9月工资照发。
  • 这种情况就认定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都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要减工作的第一个月。
  • 第一、可以要求8月、9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第二、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法定理由及履行法定程序,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第三、社保的问题要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 公司如果认可则7一9月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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