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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0岁离异,离婚时女儿判给了我,女儿是一级残疾,我和女儿户口均在外地。爱人未婚未育,上海户口。我们1983年结婚,没生育,现已结婚10年,女儿今年25岁,随我们一起生活。由于女儿是盲人,生活不能自理,我是她的监护人。女儿的户口能随我一起迁入上海市吗?如不能迁入她怎么办呢?

离婚 2013-10-26 07: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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