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与天津一家民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现已工作1年加4个月。因老板看我不顺眼,指排人力资源部找我谈话,让我主动辞职(限于口头,未下书面通知),我以赔偿未协商一致为由拒绝。整个谈话过程有录音,虽然不是很清楚,但能听清对方讲话的声音。谈话后的第二天身体不适,我打算调休2天,调休当天发送邮件告知公司,期间公司没有事情找我。休完后回来补调休单(公司的人经常这么做),部门领导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不同意,并以此为理由给了我警告。请问我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的话,胜算有多大?

其他 2013-11-15 07:4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