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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4月22日出交通事故,致一行人右脚骨折,有外伤,由于当时没有把伤口里的泥巴和小石子清理干净、导致右脚发炎、肌肉腐烂。而当时转院的理由是病人有血栓,医院处理不了,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转院后检查的结果和医院的完全不一样。一个骨折医了一年零四个多月,医药费用二十三万多,生活费、护理费九万多。而后面医院病历写得很简单,只是说感染,没有注明清洗的时候里面还有泥巴和小石子。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3-11-20 07: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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