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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包括哪些费用对方全责

其他 2013-11-11 15: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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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误工费赔偿:\\\\\\\\r\\\\\\\\n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r\\\\\\\\n误工时间包括受害人住院日期和出院后经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的全休日期;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从住院之日起计算至定残之日止,受害人伤情痊愈后拖延定残的,误工日期参照公安部颁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所确定的日期计算;受害人经住院治疗无效最终死亡的,误工时间按住院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可酌情考虑受害人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r\\\\\\\\n受害人为没有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其主张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受害人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推定其无劳动能力,但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主张误工费的,对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上述年龄以上的城镇无业人员及农村居民,有证据证明其有劳动收入的,对其实际较少的收入应予赔偿;受害人为有固定收入的在职人员,其主张误工费的,应提供证明收入减少的相应证据,在对证据审核无误后依法判赔;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r\\\\\\\\n误工费中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月÷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月÷21.75天。\\\\\\\\r\\\\\\\\n二、车损赔偿:\\\\\\\\r\\\\\\\\n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以确有必要和实际发生为标准。定损单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的估价,而维修发费是实际维修费用的依据。在定损单与维修发票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在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情形下,应依照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车辆维修损失。\\\\\\\\r\\\\\\\\n三、停运损失:\\\\\\\\r\\\\\\\\n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被损坏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害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应按其过错大小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r\\\\\\\\n赔偿数额应以被损车辆的现状和被损前一年的平均纯收入为标准综合计算处理。受害人不能准确其纯收入依据的,参照当地运输行业同种类车辆经营状况的年平均纯收入。
  • 一般是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需要护理的,交通费,可以要求护理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 对方承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 1、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rn2,误工费:以住院的时间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时间为务工时间,然后乘以你每日的工资。工资是固定的,由固定工资算;非固定的,按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算;没有同行业的,按所在地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算rn3,营养费:视伤情而定rn4,伤残赔偿金rn5,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乘以人数乘以护理天数rn6,交通费rn7,伙食补助费rn8、精神抚慰金
  • 你好,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需要护理的,交通费,可以要求护理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 你好:\\r\\n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致电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大小,从而确定赔偿数额。\\r\\n  2、建议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r\\n  3、可向对方主张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r\\n  4、可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不成,可到法院诉讼解决。\\r\\n  5、如需律师帮助,可直接来电,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 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一、误工费赔偿:\\r\\n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r\\n误工时间包括受害人住院日期和出院后经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的全休日期;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从住院之日起计算至定残之日止,受害人伤情痊愈后拖延定残的,误工日期参照公安部颁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所确定的日期计算;受害人经住院治疗无效最终死亡的,误工时间按住院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可酌情考虑受害人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r\\n受害人为没有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其主张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受害人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推定其无劳动能力,但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主张误工费的,对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上述年龄以上的城镇无业人员及农村居民,有证据证明其有劳动收入的,对其实际较少的收入应予赔偿;受害人为有固定收入的在职人员,其主张误工费的,应提供证明收入减少的相应证据,在对证据审核无误后依法判赔;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r\\n误工费中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月÷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月÷21.75天。\\r\\n二、车损赔偿:\\r\\n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以确有必要和实际发生为标准。定损单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的估价,而维修发费是实际维修费用的依据。在定损单与维修发票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在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情形下,应依照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车辆维修损失。\\r\\n三、停运损失:\\r\\n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被损坏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害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应按其过错大小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r\\n赔偿数额应以被损车辆的现状和被损前一年的平均纯收入为标准综合计算处理。受害人不能准确其纯收入依据的,参照当地运输行业同种类车辆经营状况的年平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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