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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如何领取

争议解决 2020-07-30 05:1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单位给;失业救济金保险机构发
  • 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的,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在对工伤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应该将工资待遇在15天内结清,如果工伤被评为伤残等级的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一次性支付应该支付的赔偿款。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的,\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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