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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10月初在珠海市某地产中介的介绍下,向珠海某房产开发商购买了一处精装修的房产。\r\n在购买前,该房产中介销售经理Y君介绍说,这处房产是开发商内部高管A君以房产开发商内部价129万余元购入后,准备以实收145万转手卖出 (见《置业计划表》)。\r\n中介向本人介绍说,购买是以更名的方式进行的。严格意义上来讲,该处房产本来在政策上是不允许在这个时候办理更名的,但是只要我们将15万7千余元的差价付给开发商内部工作人员A,A就会通过内部操作将房产更换到本人名下。更名完成之后按正规的购房途径一样向开发商缴付首付,之后才能签署内含房号以及装修规格的购房协议。\r\n由于当时该处房产还处于装修状态,无法看出室内装修具体情况。但是Y君承诺说这处房产会与同小区同期的其他房产装修规格一样。\r\n根据本人与房产中介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本人于2013年10月7日先后两次首先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A君个人15万7千元作为保证金(无收据),同时Y君还要求我们不能以转账形式付给A君,只能以现金形式,并告知我们是A君不想留下蛛丝马迹。以刷银行卡的形式支付房产开发商10万元作为定金(有房地产开发商所属的收据),以现金的形式支付房产中介2万元作为佣金(有收据)。并于10月20日向房产开发商缴付29万余元补齐首付。\r\n现在本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加差价总共65万余元,还没有签署认购协议,只签了内部购房协议一式两份,且该两份内部协议全部又补开发商原路收回,本人询问为何两份都要收回,对方回复因为是内部购房,因此如今本人手上虽然交了首付,但手里只有两张写的工程款的收据。\r\n前几天本人从其他途径得知本人购买的房产所在的一整栋楼和同一小区其他的装修规格以及装修用料都相差甚远 (有装修照片为证)。\r\n因此本人拒绝和房产开发商签署正式的认购协议,并要求房产中介给予说法。中介方面称自己之前完全不知该处房产所在的一整栋楼和同一小区同一期的其他房产装修不同,并拒绝给予赔偿。此外,中介联系了房产开发商高管A,A拒绝本人的退房眼球,也拒绝了本人现金赔偿的要求。当时与开发商高管A总一起来中介与本人谈买卖这套房子的开发商某售楼小姐此时也马上否认一切,并强调装修规格不同之事中介是知情的,而她什么也不知。\r\n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起诉中介?

其他 2013-11-20 08: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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