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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3月份进入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合同,10月份公司人事变动,有走的有留下的,我就是留下之一,但是过了两天我也不想在这工作了,11月12号公司要我去签合同,于是当天我给公司领导在电话中说我辞职,她也同意了,我问她赔偿问题什么时候谈,她就要我等电话。公司10月份在邮箱给我发过合同,后来我也没签,就到上班说的12号要我去北京签,我是在石家庄办事处工作,公司现在给我说20号之前不签合同后果自负。现在我也没有给公司写辞职报告,我还能得到双倍赔偿吗?还是我现在等公司先跟我谈赔偿问题,如果不给我双倍,我再仲裁吗?

仲裁 2013-11-29 08: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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