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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的,我爸在西安打工,在工地上从5.6米高的地方摔下,目前人已经在用工单位的要求下,出院了,可是出院之后,用工单位支付了一个月生活费就不在给了,但是病人还没有好也不能上班,用工单位应该支付生活费嘛

其他 2013-11-21 16:5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n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n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n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n  (四)患职业病的;rn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n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n根据你的情况,你爸是构成工伤,你可以自己到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等司法鉴定,然后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 你好。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其次,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按照伤残等级以及本人的工资来计算。详细的可直接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 您好,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rn其次,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按照伤残等级以及本人的工资来计算。
  • 可以申请进行认定.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 如果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尽快申请,时效只有一年,超过了就不能申请了。不能上班的,可以要求留薪停职待遇,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相应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或到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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