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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个人在一起玩牌,他当时赢钱了就像走,我跟他要他没给我,我俩就拉扯起来了,然后我再他兜里掏出来1100元钱,我未使用暴力,他当晚就去告我抢劫,第二天早上我又把1100元给他送了回去,我想知道这够得上抢劫罪吗?

刑事辩护 2013-11-29 23:4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1100元没有超出所输赌资的范围,不构成抢劫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1100元没有超出所输赌资的范围,不构成抢劫罪
  • 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 你好,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你好,若1100元属于赌资范围,那么不构成抢劫。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1100元没有超出所输赌资的范围,不构成抢劫罪\r\n\r\n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1100元没有超出所输赌资的范围,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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