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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解散公司,股东会议决定,那么,占60%股东同意其他小股东不同意是否就认为达成公司决议?

其他 2013-11-28 13: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占60%的股份的股东无权自行决定解散公司,即不能达成决议。\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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