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班8年,交保险,后来在大兴工业开发区的一家公司上班9个月,有一次非因工负伤,脚后跟骨裂,医院医生诊断三个月之后才能上班,可是单位说我的上班年限不够休三月病假的,让我去上班,不然按自动离职算。我的脚还没好,还不能走路,到目前我休了不到两个月,请问我实际应该休病假多长时间。另外我在休病假期间公司应该按百分之多少给我发放工资。谢谢!

征地补偿 2013-12-04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