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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1月开始在天津一家个体(婚庆公司)开始工作,从事婚礼策划师,工资是保底1000加每个月的业务提成,直到2013年3月工资涨到保底2200加提成。工作期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长期加班没有算过任何加班费,2012年过年时老板还承诺加班一小时给5块钱加班费,也一直没给过。2013年一月我怀孕的时候老板跟我说后面的业务(我已经签下来的)我不方便跟去酒店现场执行,让同事替我,我分给他们1%的提成,我同意了。2013年5月20我开始休产假,公司同意的,那时怀孕8个多月。7月4剖腹产,9月回公司办事,老板说让我安心带孩子,孩子大一点再回去工作。10月我跟老板提出11月开始回去上班,公司突然说解雇我,没有原因,说我跟老板性格不合。此时我以前签的业务已经执行完毕。我找老板想谈谈,他们一直说没时间,说有时间给我打电话再聊。直到现在没人联系我说这件事。11月我要工资,休息期间工资没去领取。单位拖到现在给了我2200,说是六月七月两个月的提成,没有保底。说我产假休息三个月,5月开始再给我两个月提成,没有保底。我们7月8月两个月是淡季,提成主要都在9月10月里,我自己计算大概一万左右。我想劳动仲裁,请问,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需不需要请律师。另外我的业绩合同都在公司,我没有副本。

争议解决 2013-12-05 20: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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