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3年5月15日与中介公司签订一年 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到2014年5月16日,2013年11月18日中介业务员在门上贴了一个条写房东把房子卖了,让我们接受他们的调房或者自己找房搬走。晚上通过物业联系到房东,房东说房子并没有卖,而是中介不按时给房东打房款。\r\n\r\n11月22日中午中介业务员再次打电话,说11月23日下午房东就来收房,让我们尽快去看房搬走。\r\n\r\n11月27日我们搬离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来收房拍照,并让我们签署了一个《退房合同交接书》,内容为:1.客户退房协议:乙方:(原承租方)丙方:北京易远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由于甲方(房东)原因,乙方未在租赁期满内终止合同,该房地址为XXXXX。乙方咋终止合同后一年内,不能与此房的房东及家人另行成交租住或买卖。如发现原承租方客户及家人居住该房屋或者买卖该房屋的按照北京二手房市场总房款成交价2.5%的双倍赔付给丙方作为赔偿金。2.客户物业交接清单(与物业的交接内容)\r\n租赁合同中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中约定:(二)租赁期内,丙方(中介公司)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r\n\r\n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如果需要起诉应该准备什么材料?\r\n\r\n证据补充:\r\n中介业务员说房东把房子卖了的电话录音;房屋租赁合同;中介业务员在门上贴的小条;《退房合同交接书》照片

其他 2013-12-10 10: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