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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男方盖的结婚用的房子,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房子能否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 2010-01-28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分,应当看宅基证。
  • 按你结婚的时间,应该可以分。
  • 该房能否在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配,要看该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假如婚后父母给男方盖房并将所有权给男方的话,属于赠与,那么离婚时女方有权参与分配该房屋,但是假如是婚前所盖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就不能参与分配。另外,假如是父母所盖的房屋,宅基地并不是男方的,或是家庭公有的,即使是婚后所盖的,也不能当然的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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