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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开的店铺,几年前 将近20个人凌晨闯入店铺 损坏门锁 门被踹开,抢走货品,(当时住有妈妈和哥哥) 并将反抗自卫的哥哥打伤,打掉半个门牙,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询问律师 说是店铺,不是民宅 所以不是私闯民宅 不构成犯罪,致轻微伤 所以不能使刑事案,我想咨询 半夜未经允许就强行闯入他人住所,损坏物品 强行带走货品,故意伤人 不算刑事案吗?

刑事辩护 2013-12-12 09: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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