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请各位法律界老师帮我解答一下一件发生纠纷事件\r\n我在一个小区举办了一场销售活动,发生了一系列的经济纠纷,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小区举办销售活动是以公司的名意发起的,活动举办为期两天,第一天活动现场销售情况不太良好,那么在第二天的早上我们就开清场活动结束,在活筹备的过程中涉及租用场地使用场地的电力设备等,我找到了一个中间人来办理此事,他提出了租用场要5000元,邀请客户的交通油费1000元,保安人员安排10名每人每天200元共计4000元,保洁人员3名每人每天200元共计1200元,领导的接待费1000元,所有费用共计12200元,我前期付给了他8000元,活动的第一天就没有见到10个保安人员,我叫他把人员集合他一直没有,在活动现场就看到了一名保洁人员,第一天同时现场的物业公司要求我们撤离场地最后经协调得以举行,在活动开始的当天中间人说所有到场的领导要四条烟招待我也给他办了共花费910元,晚上我就给他发了一条信息说由于活动情况不理想所有活动与会人员在第二天撤离,在撤离的过程中物业公司以活动现场损坏了绿化植物和路灯为由向我索取10000元损失赔偿,同时第二天我们在撤离时中间人向我索要最后没有付给他的4200元,最后由于公司领导出差还没有回来,我就被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带到派出所现场协调,当时公司领导出差还没有回来没有支付费用当地派出所就以继续调查为由将我滞留在派出所到第二天上午10:00,同期中间人和我一起到一家电器经营店协商要他发一批货到活动现场进行销售经营商不用安排人员只要把货物运到现场,在活动结束后中间人一直以我没付给他后面的尾款为由将货物运回了他自己的家中,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我要如何处理,还有派出所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在事发所在地的另一个城市省会起诉中间人\r\n

离婚 2013-12-13 1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