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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下,我朋友因为刑事案入了看守所,已经36天了,我要怎么样才可以知道他的消息?我可以去看他吗?

其他 2013-12-20 12:4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 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处理,争取有利结果;你不可以见他,只有律师接受委托后才能见他。
  • 你好,已经36天,估计已经逮捕了,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 尽快委托律师会见
  • 你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帮您去会见
  • 您好及时委托律师
  • 你可以委托本律师到看守所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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