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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了70万左右的债务,后妈趁我不在家把父亲公司的货物低价卖掉,还拿走了家里必万现金和以前做生意留下的一批存货(共100万左右)带着和父亲生的女儿跑了,那这70万的债务由谁偿还?父亲名下一套140坪左右的房产,还有一套两层小楼,由于两层小楼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们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号,而且购房合同也被后妈卷走了,但是父亲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还在我这。那这两套房产后妈和小妹还有继承权么?父亲留下的债务该如何分配?

其他 2019-03-20 12: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房产继承权的放弃:
    放弃房屋继承权的意思就是合法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有的房屋,不要求继承而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自已放弃了对应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 你父亲的债务以继承人所继承的你父亲的遗产支付,你父亲的财产的合法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关于房产要看购买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不同时间购买的,继承人的份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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