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护士长可以克扣我的奖金吗?\r\n我是一家公立医院的职工,在本院工作了28年,有文凭,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因院领导撤销了我原来的工作部门,转岗到供应室。供应室的奖金分配标准和医院对转岗人员的奖金发放规定都是按职称的高低发放的。但是护士长却不按照科室标准和医院规定,给我单独特殊定一个标准,变相的克扣了我的奖金。请问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10-17 04: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奖金被扣数额应该是劳动合同上有约定的;
    至少其月实际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奖金的本意就是工作好了给奖金,工作业绩差可以不给奖金。
    奖金的额度在劳动合同上是不约定的,因此从这层意义上说,可以不给。而不是什么扣不扣的问题。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应违反劳动纪律,请假等,扣除多少,才是真正的扣除。
  • 一、关于公司扣奖金和提成的行为:因为奖金和提成都是工资的一部分,对方无故扣奖金和提成及时克扣工资的行为违法。二、关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除非公司是法定原因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构成违法解除:1、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违规开除了您,您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可以自己计算一下数额。2、当然,您若不想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要赔偿金,而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怀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