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今年8月份租了一个小门面,当时签订合同时有一条“由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我是乙方;但是房东并没有明确告知所产生的是什么费用。我是第一次租门面,以为所产生的费用是物业水电和营业税之类的,所以也就没有仔细询问清楚。但是现在地方税务局上门找我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我去找房东,房东说合同上写得很清楚是由我负责,他一概不管。所以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缴纳房产税?房东没有事先告知,是否有欺诈行为?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其他 2013-12-19 20: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毕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