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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今年10月在一家用人单位就职,公司没有办理入职手续,没有试用期合同。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1-3个月,工资是1500底薪加1500绩效,转正后五险一金,每个月15日发工资。截止到2013.12.21,目前只发了10月的工资1000元,11月工资拖欠1周,向领导反映情况,没有实质性回答,说是等领导出差回来后解决。请问,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利

其他 2013-12-21 2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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