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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享受工伤保险在下班途中被一电动三轮车撞倒并轧到右腿车砸到左腿,两腿及腰部疼痛后事故人去医院拍片检查,检查得知没有骨伤,医生建议七天后复查。请问我是否符合工伤条件。 请回复 谢谢

其他 2013-12-22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确定。
  • 下班途中遇到交通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详细赔偿可电话咨询。 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 你好,属于工伤可以维权,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工伤快速赔偿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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