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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已经把案件退回公安局,已经到取保候审1周年(去年11月取保候审)过1个月了,公安局也没有叫我们去结案,这是怎么回事?

刑事辩护 2013-12-26 13: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咨询一下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检察院是退回补充侦查,还是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案子已经终结。
  • 检察院是退回补充侦查,还是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如果做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已经结案。建议及时详细咨询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追问】监察院已经不起诉,退回去公安局有几个月了,下面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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