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仲裁调解书中记有仲裁员和书记员。而在调解过程中没有书记员。调解书有效吗?

其他 2018-01-30 22: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在我国,劳动纠纷仲裁调解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先行调解;三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仲裁调解。前两种形式均为诉讼外调解;是由特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应坚持双方自愿、合法原则等。
    实施仲裁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仲裁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 有效…………
  • 有效。。。。。。。。。
  • 有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