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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已签,现需要车辆转移登记过户,需要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请问怎么开?需要什么材料?上哪儿开?多久开好?

其他 2020-10-08 15:0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法院强制执行。可来电话免费咨询。
  • 想做出调解书的法院申请。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   协助执行通知书是送达给因案件需要而负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义务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需向有关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需要凭借调解书到做出调解的法院执行庭或者执行局去申请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需要找咨询法官。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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