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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过马路时被公交车撞骨折了,司机那方对事故负全责,前期医疗费用都由那边提供了。我现已出院,等伤口长好以后还要再动一次手术,取出骨折固定物(后续治疗),现要做法医鉴定,然后到交警大队调解,请问现在这个法医鉴定委托书该由谁提供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做法医鉴定对时间有要求吗?我现在伤口还未完全恢复,公交司机那方有保险,那么最好在什么时间去做法医鉴定呢?谢谢您的回答。

其他 2013-12-25 15: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好在病情稳定后再做法医鉴定,一般是出院后3个月的时间做比较好。法医鉴定一般由交警大队委托,这样对方一般不会有异议,自行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做鉴定,但对方可能会不认可。
    【追问】昨天我和公交那边的人去交警大队了,想做责任认定书,处理这件事故的交警说不需要,直接由对方负全责,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到交警大队调解。交警说,以前都是由交警大队委托做法医鉴定的,但里面可能有猫腻,所以现在放开了,可以自己去做,公交那方也同意让我自己做法医鉴定。我之前所住的那家医院也是说让我三个月之后再去做法医鉴定,因为这期间还要去复查几次。我大致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非常谢谢您的回答。
  • 最好在病情稳定后再做法医鉴定,一般是出院后3个月的时间做比较好。法医鉴定一般由交警大队委托,这样对方一般不会有异议,自行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做鉴定,但对方可能会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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