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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KTV唱歌吃火锅,与人发生口角争执,然后我朋友三人把人家鼻梁骨打伤,后面伤者的朋友把我朋友姐姐打了,派出所定的是寻衅滋事罪,请问这算吗??? 忘解答!!

刑事辩护 2013-12-27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算构成寻衅滋事罪
  •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量刑要根据案情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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