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女,54岁,退休后受雇一家公司(该公司一个办公室设立在某小区楼上)为其办公室的员工做饭,未签合同(协议),双方商定每月工资1500元,某女中午骑自行车下班时,还未走出小区门时摔倒,打电话通知老板娘,说让先看病,当即到医院,印象为股骨颈骨折,某女未住院,而是采取保守治疗方式贴膏药,两月后病情未见好转,又到医院更换了股骨头,,,请问:1、某女能向公司要求赔偿吗?2、是否适合劳动法?3、某女与公司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4、是否仲裁还是直接起诉法院?谢谢、

其他 2013-12-26 20: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